日前,海南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局推行米粉預包裝銷售制度,明確要求今年年底前,所有米粉生產企業(yè)必須執(zhí)行這一制度。
該局要求,所有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米粉生產企業(yè),在9月30日前實施米粉預包裝銷售;所有米粉生產小作坊,在12月30日前實施米粉預包裝銷售;集體用餐食堂、旅游餐飲接待單位,要使用獲證企業(yè)生產的預包裝米粉,批發(fā)、零售商要銷售預包裝米粉。同時,該局倡議成立米粉質量誠信聯盟,鼓勵符合條件的米粉生產企業(yè)和小作坊積極加入,接受公眾監(jiān)督。目前已有2家企業(yè)牽頭成立了質量誠信聯盟,對產品質量做出公開承諾,并率先實施米粉預包裝銷售。
“推行米粉預包裝銷售制度,不僅可以避免產品運輸、銷售過程中米粉受到致病微生物污染,實現產品可追溯;而且便于消費者了解產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等信息,同時還有利于促進米粉生產企業(yè)、小作坊積極改善生產條件,提高產品質量!焙D鲜【钟嘘P負責人說。